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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保障信访路
发布时间: 2008-05-30
 

法律保障信访路

   [案例]20051112是某市领导接待日。市领导接待了某公司5位内退职工代表。去年6月,大龄内退职工因企业拖欠工资多次到县政府上访。对这一问题,市委、市政府认为,这些大龄职工反映的问题是有理的,某公司应该保证这部分职工的工资逐月发放。接待当日,市领导就提出处理要求:企业及相关部门要想方设法,在1125日前将拖欠职工最近两个月的工资发放到位。年底前,这些大龄内退职工被拖欠的工资已全部补发完毕,也没有发生新的拖欠。

   [评析]信访制度是一项法律制度,通过法律的形式保证了两方面的内容:一方面是保护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批评权,建立政府与公民间畅通的对话渠道;另一方面是要求各级政府重视公民提出的意见、建议、批评和要求,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。从这个角度说,正当的信访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。某公司内退职工拖欠工资问题的解决,就是因为信访人走了一条合法的途径。

   [法律链接]《信访条例》第二条规定,本条例所称信访,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,向各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。

    第十八条规定,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,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。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,应当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。

 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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