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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是怎样的?
发布时间: 2008-08-22
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第
14
条规定:
(1)
选举村民委员会,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。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
候选名额;
(2)
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,选举有效;
(3)
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,始得当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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