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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?
发布时间: 2008-08-22
 

    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第16条规定,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,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。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。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。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,投票表决罢免要求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。

 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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