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1年普法工作总结的通知
市直和中省驻韶各单位:
为了解2011年普法工作情况,总结成绩和经验,查找不足和差距,研究制定明年工作计划,更好地推进“六五”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,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11年普法工作总结。总结要求要突出以下五方面内容:
1、抓好本单位干部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情况;
2、落实“谁主管、谁负责,谁执法、谁普法”的要求,抓好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;
3、积极开展“法律六进”(法律进机关、乡村、社区、学校企业、单位)活动,促进各类人员(领导干部、公务员、青少年、流动人口、农民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)学法用法情况;
4、围绕中心工作和热点、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情况;
5、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,提高普法实效情况。
各单位总结要客观全面,并根据单位实际工作对应填写《“六五”普法主要情况统计表(2011年度)》(见附件)中相关项目。总结和《统计表》请于2012年1月20日前报市普法办。电子邮箱:sgpfb@163.com;传真:8468716。
附件:《“六五”普法主要情况统计表(2011年度)》
韶关市普法办
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
“六五”普法主要情况统计表(2011年度)
填报单位: 年 月 日